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湘东职业中专考勤制度【正式稿】

萍乡市湘东中等专业学校2665

湘东职业中专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

2017年8月28日三届一次教代会审议通过)

 

为切实加强学校效能建设,增强全体职工纪律观念,改进工作作风,特制定本考勤制度。

一、适用范围

学校全体职工

二、考勤内容及要求

考勤内容包括上、下班考勤、每天坐班考勤、会议和参加相关活动考勤。

1.固定考勤

教职工在规定时间到考勤打卡机上三次打卡考勤,一次打卡为上午一节课课前1小时内,第二次为下午1:20 -- 2:20,第三次为下午第三节课后1小时内。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人脸指纹考勤的视为迟到或早退。

2.考勤抽查

1)每周一至五的上午一节课至11:40,下午一节课到第三节课为坐班时间,坐班地点为教室、办公室、实训室等教学办公场所。不准做其它私事。下午第二节课后,可在球场、活动室参加文体活动。

2)考勤抽查由值班领导分上午、下午不定时进行抽查。抽查不在岗者,视为缺岗,如有特殊情况,必须在二十分钟内到值班领导处说明情况并注销。上班期间有事需短暂外出需向值班领导请假,未履行请假手续又不在岗者,作私自离岗处理,超过半天以上作旷工处理。

3.参加学校的各类会议实行签到制度,教职工在会议开始前到签到处签到,否则作缺勤处理。

4.民生培训部要求和其他教职工一样考勤坐班,有外出培训任务时需要提前向党政办提供统一外出人员名单,并注明时间地点事由,分管领导签字,交党政办存档。

三、请假要求

1.因故不能出勤者,必须办理请假手续,除突发性病假外,必须当面请假。请假人员到党政办领取假条,按要求填好,交部门负责人签字,安排好各项工作。

2.临时性请假(二小时之内),可由值班领导批准,登记备案不纳入绩效考评。一天(含一天)以内的请假分管领导审批,超过一天的请假由校长审批,获准后将请假条返还办公室存档。

3.副主任以上行政人员(含班子成员)请假均应由校长批准;部门干事请假须经部门主任及分管领导批准同意;班主任请假必须经政教主任批准才可请假。

4.政策性规定的产假、护理假、婚假、丧假以及重大疾病请假由学校统一安排人员代课(班)。产假158天,男教职工护理假15天。婚假3天;丧假5天,父母(包括岳父母、公婆)、配偶死亡后,属在外地料理丧死者,可给予路程假。除以上各种假外,其他请假均为事假,请假人要自行联系代课(班)人,并报告有关部门同意,代课(班)费全由请假人支付。

5.因公外出须告知党政办并进行登记。一天以内的公出自行调课,超过一天的公出报分管领导同意,由教科处安排代课,其他特殊情况公出由校长室批准。

6.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履行请假手续,须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告知,并返岗一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。逾期未补办手续的视为旷工。

7.因病休假须出示区级以上医院证明,无证明请病假按事假处理,事假每学期累计不超过5天,超出部分按旷工处理。

四、其他规定

1.全体教职工须严格遵守学校工作纪律,考勤情况将与绩效考核直接挂钩。

2.退休前2年内在不影响工作,完成岗位任务后,可不参与考勤。

3.哺乳期妇女在小孩一周岁内,完成岗位任务后,可不参与考勤。

4.抽查考勤时发现教职工在坐班时间上网、玩游戏、下棋、炒股、看电视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,每次扣除20元(不计入出勤绩效考评奖)。

5.旷工一天扣除70元,旷课、误课教科处按有关规定处理(不计入出勤绩效考评奖)。

6.学期内累计超过1个月的病假在请假期内只发财政打卡工资,不发请假期间的绩效工资和其他福利。

五、未尽事宜,由班子会议决定

 

 

附件:请假审批表


附件:

请假审批表

姓  名


部   门


职   务


请假类别

□事假  □病假  □婚假  □产假  □陪产假  □丧假  □伤假  □调休  □其他

请假时间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日至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日,共       天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日上午( )/下午( ),共计  半  天。

请假事由


工作/工具

交接事宜

 

 

 

 

 

 接收人签字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年   月   日

说明:1天以上请假须做好工作交接,3天以上须做好工作和贵重物品交接。

部门负责人

审批意见



分管校长

审批意见


说明: 1天(含)以内请假审批到此截止。

校长

审批意见


说明:3天以上请假审批。

备  注


注:1.此表作为学校教职工请假之用。

2.此表填写完整后交党政办留档。